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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鋼設計院腐敗窩案 宣判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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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造價谘詢部經理 承接世紀壇工程標底編製過程中收“好處費” 牽出兩下屬 首鋼設計院腐敗窩案 宣判 主犯馮某單獨或合夥共貪上百萬 一審被判處11年另外兩人分別獲刑8年 本報訊 (記者 李奎)首鋼設計院工程造價谘詢部經理馮某因單獨或夥同下屬貪汙上百萬 ,被石景山法院以貪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 。 記者上午獲悉 ,馮某是因在承接世紀壇工程標底編製過程中收取了15萬元“好處費”被人舉報的 。此外 ,他的女助理於某及另外一名下屬李某作為同案犯均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。 據了解 ,首鋼設計院工程造價谘詢部成立於1997年4月 ,隸屬於北京首鋼設計院 ,造價谘詢部實行自主經營 、獨立核算 、自負盈虧 ,馮某係負責人並擔任經理 。 2005年6月 ,石景山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 ,稱馮某在2002年的北京世紀壇工程結算中 ,接受施工單位的錢款 。隨後 ,馮某在接受調查時 ,交代了這一事實 。 經調查 ,北京城建集團五公司於1998年承攬了中華世紀壇工程 ,鄒某是該項目部的經理 ,1999年至2001年間 ,馮某時任首鋼設計院工程經濟室主任助理及技術經濟室主任工程師 。 據馮某供述 ,他通過鄒某找到世紀壇工程標底編製工作 ,鄒某提出把標底編寬鬆些可以給好處費 。 標底編完後 ,鄒某先後兩次給了15萬元“好處費” ,這些錢原本是給谘詢部的 ,但馮某為了私吞並未告訴他人 ,而是將這些錢用於交房屋首付及裝修 。 另外馮某還交代了5起貪汙事實 ,他的下屬於某及李某也被卷了進來 ,涉嫌共同私分公款 。 經法院查明 ,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間 ,馮某三人為侵吞公款 ,經預謀後,采取虛構信息費並冒用他人名義領取的手段 ,將單位公款共計57萬餘元予以侵吞 。2005年8月 ,於某和李某在接受審查時 ,均交代了自己參與私分的事實 ,不久分別退回了17.3萬元和12萬元贓款 。 法院最後認定 ,馮某的貪汙總數額為103萬餘元 ,個人所得65萬餘元 。 法院審理後依法進行了審判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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