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融資租賃
由承租人指定設備及生產廠家
,委托出租人融通資金購買並提供設備
,由承租人使用並支付租金
,租賃期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設備所有權
。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和收取租金為條件
,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取得占有
、使用和收益的權利
。這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
。
經營性租賃
由出租人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與收益
。使用這種方式的企業不以最終擁有租賃物為目的
,在其財務報表中不反映為固定資產
。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
,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
,可以選擇經營租賃方式
。
出售回租
出售回租
,有時又稱售後回租
、回租賃等
,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《買賣合同》
,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
,取得現金
。然後
,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
,與該租賃公司簽訂《回租合同》
,將該物件租回
。承租人按《回租合同》還完全部租金
,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
,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
。
轉租賃
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
。在轉租賃業務中
,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
,稱為轉租人
。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
,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
。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
。
委托租賃
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
,根據委托人的書麵委托
,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
。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托人
,出租人隻收取手續費
,不承擔風險
。
分成租賃
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
。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在確定租金水平時
,是以租賃設備的生產量與租賃設備相關收益來確定租金
,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動的利率來確定租金
,設備生產量大或與租賃設備相關的收益高
,租金就高
,反之則少
。